截至去年年底,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新開工24572套,竣工9670套,但在第一批申請過程中卻響應者寥寥,公開配租3個月,“入圍”不足百人,房屋空置率逾九成。主要原因是由于房源遠離市中心,交通非常不方便;而且公租房入圍要求社會保險連續(xù)交納一年以上或累計交納三年以上、月工資低于1700元、50平方米公租房月租700元,這些申請條件也把保障房申請的“剛需”一族拒于千里以外。
為解決公租房沒人租的困境,鄭州市房管部門宣布,將放寬公租房準入標準,并調整租金。
鄭州市房管局住房保障處處長馮榮志告訴記者:“資格申請由原來的"單位集中申請"調整為"單位申請和個人申請相結合",同時將提供的"社會保險繳納證明"調整為市公安部門核發(fā)的"居住證",并允許申請人在實際居住地申請公共租賃住房?!?/DIV>